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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0    作者:商学院(国际学院)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位老师

为进一步借智聚力,推动我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校内认定为市厅级)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次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年度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选题见《2025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重大课题给予5万元的经费资助,重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须严格按照给定选题和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一般课题须按照给定的选题方向,可使用给定选题也可根据选题主题自拟相近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须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关研究储备和条件,且由一人担任。

2.申报重大课题、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聘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聘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3.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项的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年度课题。2024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延期或结项未通过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本年度课题。

(二)申报项数

1.我校限报5项,其中商学院限报2项,其余各学院限报1项,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

2.每位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项课题的申报,同一人员申报或参加课题合计不得超过两项。

三、课题管理

(一)申报材料受理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课题保障条件等进行评审,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

(二)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立项后将组织课题开题。所有课题实行中期检查制度,检查范围包括课题进度、研究框架、阶段性成果等。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题作不予结项处理,并取消其次年参与立项申报资格。

(三)所有课题要求在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项报告,按要求通过结项评审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项证书。

(四)所有课题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前,均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审核内容并标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

四、其他事项

1.因时间关系,本次不再报送初审,凡在研两项厅(局)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逾期未结项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有厅(局)级(含)以上项目撤项的负责人,本次不推荐申报。

2.请人力资源处、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重点关注。

3.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4月23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活页及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865850476@qq.com,纸质材料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韩文静

商学院(国际学院)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