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市级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申报范围
(一)奖项设置
市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20项)、一等奖(60项)、二等奖(120项),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
(二)申报范围
涵盖高职、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领域的教育教学成果,包括课程改革、产教融合、信息化教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方向。应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团体和个人均可申报。已经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原则与条件
(一)申报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聚焦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价值;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一线教师和青年教师倾斜,鼓励跨部门联合申报。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择优遴选。
(二)申报条件
1.成果要求:申报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鲁政发〔1999〕74号)规定的有关条件。
特等奖须经4年以上实践检验,在市域及以上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一等奖须经4年以上实践检验,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具有重大示范作用;二等奖须经2年以上实践检验,在教学改革实践中产生显著成效。
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2025年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2.成果形式: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3.完成人要求:成果主要完成人须直接参与设计与实践,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限1项,且须提供对成果贡献的写实性说明(须本人签字、单位盖章),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由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名额占用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单位的推荐限额。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2025年济南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2025年济南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鉴定书》(附件2),参考《2025年济南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附件3)提交至教学单位。
(二)学院推荐
教学单位组织评审,按照推荐顺序排列,填写《2025年济南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4)。
四、材料提交
1.《2025年济南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含附录);
2.《2025年济南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鉴定书》;
3.《2025年济南市职业教育市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盖章扫描件)。
文件夹命名:教学单位建立一个总文件夹,以“市教学成果+单位名称+申报数量”命名,各成果材料以“序号+成果名称”建立子文件夹存入其中。2025年5月9日17:00前,将以上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865850476@qq.com,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韩文静
商学院(国际学院)
2025年3月28日